
结合茂名当前正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为已报废、灭失或不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销登记,是每位车主应尽的责任。这不仅能有效清理无效车辆信息,配合路面管理,也能避免因号牌被冒用等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可办理注销的情形及对应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电动自行车报废或灭失的;
2.电动自行车因故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4.电动自行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所需资料:
1.电动自行车报废注销的,应当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回收证明;
2.电动自行车因灭失注销的(如火灾、水灾或其他原因),应当提供消防、派出所、所在街道或社区居委等相关部门的灭失证明;
3.电动自行车因故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注销的,应当提供该车已迁出的相关证明。
4.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应当提供退车证明。
办理地点(指定回收公司)
若您的车辆属于报废注销,必须前往以下任意一家具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办理报废并取得回收证明:
茂名市报废机动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0668-2961918) / 茂名市新南路8号
广东粤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0668-6676887) / 高州市石鼓镇九罡工业区
茂名中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0668-7515666) / 化州市工业城二十五米路西侧
茂名市天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0668-2322226) / 茂名市公馆荔枝塘枫林垌268号大院
广东天恒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0668-6139902) / 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金星大道
茂名市富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13927573388) / 电白区麻岗镇民营工业园第二区6号厂房
咨询方式:办理前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咨询:0668-2800166 或 12123。
交管提示:办理前请首先确认车辆符合哪一种注销情形,并务必备齐对应的证明材料。特别是办理报废,必须联系列表中的正规回收公司进行处置,以完成合法合规的注销流程。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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